语言学的对象
语言学的对象是什么?从语言现象入手:
语言现象总有两个方面:
- 发出声音的发音器官
- 耳朵听到的音响印象
这两个方面相互对应,且其中一个要有另外一个存在才有价值。所以我们不能把语言归结为声音。
声音是简单的东西,但也不构成言语活动。它只是思想的工具,本身不能单独存在。
言语活动既有个人的一面,又有社会的一面
言语活动包含一个既定的系统,由包含一种演变;它是现行的制度和过去的产物。
结果:从哪一方面都找不到语言学的完整对象。
解决方法:一开始就站在语言的角度,把它当作言语活动的其他一切表现的准则。
那么,语言是什么?
语言是什么
首先,语言和言语活动不能混为一谈,它只是言语活动的一个确定的并且主要的部分。语言既是言语机能的社会产物,又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人有可能行使这机能所采用的一整套必不可少的规约。
语言和言语
- 语言是社会的;言语是个人的。
- 语言是主要的;言语是从属的。
- 语言不是说话者的功能,它是个人被动记录下来的产物。
- 言语是个人的意志和智能的行为。
语言的特征
社会性:语言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是个人以外的东西;个人独自不能创造语言,也不能改变语言;语言只凭社会的成员间通过的一种契约而存在。
语言是一种明确的东西,一个人即使丧失了使用言语的能力,只要能理解所听到的声音符号,还算是保持着语言。
与言语不同,能够被分离开加以研究。
语言是同质的,它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在这系统里,只有意义和音响形象的结合是主要的;在这系统里,符号的两个部分都是心理的。
语言符号虽然主要是心理的,但并不是抽象的概念。
可将有关语言的事实固定下来(通过音响形象、文字等)。
语言的内部要素和外部要素
外部要素:
- 地理
- 政治
- ······
内部要素:
- 一切在任何程度上改变了系统的要素
文字表现语言
- 文字唯一的存在理由是在于表现语言
- 文字与语言内部系统无关
- 没有文字绝不会损害语言的保存
- 文字从语音手中篡取了在语言学中它无权取得的重要地位
- 在表音文字体系中,语言的不断发展与文字的停滞不前导致写法和发音发生龃龉
- 写法和发音龃龉的结果是文字遮掩了语言的面貌:将某一种发音"赋予"某个词,而不是该词的写法决定了它的发音
- 决定一个词发音的不是它的正字法,而是它的历史
使用音位字母代替通用的正字法?
- 将一切语言统一为音位文字会附加许多区别符号,难以阅读
- 音位文字做不到将熟悉的词赋予表意价值
结论:音位文字应该只留给语言学家使用,而不能普遍使用它。
建立音位系统的凭据
外部标志:
- 过去的纪要(并加以解释)
内部标志:
- 由有规则的语音演变得出的标志
- 同时代的标志
参考资料
- Ferdinand de Saussure《普通语言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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